理事会由协同单位委派代表组成,设理事长一名,常务副理事长4名,理事若干名,每届任期四年。理事长由同济大学校长担任。
理 事 长:裴钢 同济大学校长
副理事长:潘毅 南京大学副校长
朱旭峰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
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
吴朝晖 浙江大学副校长